因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评估结果不达标,生态环境部今天致函山西、山东、河南三省政府,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近期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考核。结果显示,山西省晋城市攻坚期间PM2.5平均浓度下降3.7%,仅完成任务目标的37%,任务目标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山东省菏泽郓城县,河南省开封杞县问题数量较多,工作落实不力。
今天生态环境部就大气污染问题还约谈了山西省晋城、河北省邯郸和山西省阳泉3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同步暂停3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