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部分内容采摘:
一、鼓励类
1.矿山: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难采及低品位矿床开采,矿山尾矿充填采矿工艺、技术及装备。
2.冶炼: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铜冶炼 PS转炉的环保升级改造。
3.综合利用: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3)赤泥及其他冶炼废渣综合利用。(4)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5)钨冶炼废渣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处置。(6)锌湿法冶炼浸出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7)铝灰渣资源化利用。(8)再生有色金属新材料。
二、限制类
1.新建、扩建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新建、扩建以一水硬铝石为原料的氧化铝项目。
2.10 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三、淘汰类
1.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2.15 吨以下再生铝用熔炼炉。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