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因犯合同诈骗罪等一案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查封在案、存放于青岛大港库区的三船氧化铝,具体为克利伯船(序号1),26485.5吨;跃动船(序号2),17478吨;阿德芬船(序号5),19622吨;上述氧化铝合计共63585.5吨。
评估价:160235460元,起拍价:112164822元,保证金:2243万元,增价幅度:56万元。
拍卖对象存放于青岛大港区,系保税货物。
延伸阅读:2018年12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陈基鸿等人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陈基鸿于2004年9月注册成立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基础,先后实际控制经营60余家境内外公司。2012年11月至2014年5月,在“德正系公司”明显不具备还款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为持续获取资金,按照陈基鸿的指使、授意,被告人江平、杨悦、陈旭军、刘先洲、袁妮、王文宏、黄义发采取重复编排货物信息、私刻印章等手段共同伪造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烟台港集团蓬莱港有限公司氧化铝、铝锭、电解铜仓单、转货证明等货权凭证,并使用伪造的货权凭证欺骗在国际上具有较高信誉的仓储监管公司出具监管仓单,或者通过贿赂被告人张家春、薛键出具内容虚假或超出库存数量的仓单、核库确认书等证明文件,并利用上述虚假的仓单或证明文件,以“德正系公司”名义与大量国内外公司签订销售、回购合同,或欺骗其他公司为“德正系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骗取多家公司资金共计123亿余元(其中2.7亿余元未遂);此外,还通过重复质押或将上述伪造货权凭证质押于银行等方式,骗取13家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共计36亿余元。上述资金大部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利息和其他到期债务。2004年至2014年,“德正系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向被告人张家春、薛键及毛小兵行贿。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了“德正系公司”、各被告人及相关公司、人员名下房产、土地、股权、银行存款、现金以及铝锭、氧化铝、电解铜等资产。
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