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实施破产重整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鲁山法院”)裁定批准《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铝业”)重整程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5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拟 实施破产重整计划的议案》,详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拟实施破产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2020 年 6 月 30 日,神火股份收到鲁山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0)豫 0423 破申 1 号)和《决定书》((2020)豫 0423 破 1 号), 详见 2020 年 7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 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实施破产重整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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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神火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