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细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桂资交发〔2020〕2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龙州县金龙矿区铝土矿”采矿权挂牌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竞得人名称: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
(二)竞得人注册地址:靖西市渠洋镇。
(三)成交时间:2025年4月24日。
(四)成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五)成交价:人民币壹拾亿壹仟贰佰叁拾肆万元整 (¥101234.0万)。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矿种:铝土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标高:+294m—+398m。
首次出让期限:10年(以最终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服务年限为准)。
矿区面积为2.7719平方公里。
三、相关手续办理
(一)出让收益缴纳时间及方式: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及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铝土矿选矿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1.2%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选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1.2%)。如销售原矿产品,采矿权人应将实际销售原矿产品的销售收入转换为选矿产品对应的销售收入。
(二)采矿权登记申请时限:竞得人缴清采矿权出让收成交价款后即可按规定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8日起到2025年5月21日止,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对采矿权出让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