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碱销售是否需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取决于具体的销售情况。
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液碱销售作为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一种,确实需要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二、然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还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即,如果液碱是由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并且是在该企业的厂区范围内进行销售,那么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也就是说,如果液碱销售是在港区内进行,并且销售者已经取得了港口经营许可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同样不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液碱销售是否需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取决于销售者是否属于上述两种例外情况之一。如果不属于例外情况,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