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22.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其中工业用电量872.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4.52%。全社会使用电网电量645.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7%;厂用电41.84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8%;自发自用电量229.31亿千瓦时。
1-10月份,我市全社会累计用电量按产业分,第一产业1.87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8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2%。第二产业872.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4.57%。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晶硅产业)用电量305.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3.1%;电解铝用电量328.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5.65%;钢铁用电量85.2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9.1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24%。第三产业29.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2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8.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
来源:包头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