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的相关要求,我委于2018年10月26日-11月8日对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伊犁铝厂0.65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退出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将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伊犁铝厂拟出让的0.65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情况予以公告。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