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期发布《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和2020年海关税则进行对比,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明显的变化包括:
(1)税则号为76061129的“其他0.3mm≤厚度<0.36mm的非合金铝制矩形铝板片带”,进口暂定关税由2020年的4%上升至6%;
(2)为配合《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国家标准的实施,对废铝税则号进行了细分,新增税则号76020000.20,商品描述为“符合标准GB/T 38472-2019规定的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暂定关税为0。
另外,按照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 2020年 第43号),和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 2020年 第53号),不符合《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国家标准规定的废铝,即76020000.20之外其它税则号下的废铝(76020000.10、76020000.90)归为固体废物,从2021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年版)铝相关商品关税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