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现将固阳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铝镁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中的39.1万吨(山东东岳能源有限公司泰山铝业分公司6.4万吨、湖南创元铝业有限公司32.7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置换项目列入2014、2016年度淘汰计划,请社会各界监督。详情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www.nmgjxw.gov.cn。
联系人:乌阳嘎,联系电话:4826469
附件:关于固阳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铝镁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中的39.1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关于固阳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铝镁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中的39.1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docx下载